发布日期:2023年1月16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现将《木塑复合材料制造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建设单位:汕头邦领木塑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汕头市龙湖区新溪街道津东路西段南侧片区2号之二
3、建设内容:本项目实际总投资25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主要用于废气治理设施。主要从事木塑复合材料的生产,由于市场原因,建设单位对产品结构进行调整,年产PE木塑900吨,PVC木塑和科技石材不配套相应生产设备,不再进行生产。本项目主要原辅料为HDPE、木粉、木塑润滑剂等,原辅料均为外购。主要工艺为注塑、质检、装配、包装成品。配套的生产及辅助设备包括双螺旋杆挤出机、混料机、造粒机和空压机等。
4、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5、公示时间:2023年1月16日-2023年2月15日(20个工作日)
6、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
7、联系人:谢经理
8、联系电话:13433338283
9、附件:
汕头邦领木塑有限公司木塑复合材料制造迁建项目验收监测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