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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澄海区南洋机械泡沫厂(改扩建)项目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25317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现将《汕头市澄海区南洋机械泡沫厂(改扩建)项目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建设单位:汕头市澄海区南洋机械泡沫厂

2、建设地点:汕头市澄海区盐鸿镇鸿二村脚桶脚

3、建设内容:汕头市澄海区南洋机械泡沫厂(改扩建)项目改扩建项目实际“分期进行建设,本次验收范围为汕头市澄海区南洋机械泡沫厂(改扩建)项目二期工程。二期工程总投资150万新增2台发泡机,泡沫制品产能由1200吨/年增至2000吨/年,并投资30万配套了污染治理设施。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发泡、圆熟、成型、烘干、修整,配套生产设备有:发泡机、泡沫成型机、烘干房和料仓等。项目年工作300天,每天2班,每班4小时,夜间不生产。

4、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5、公示时间:2025317-20254月14日(20个工作日)

6、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

7、联系人:林小姐

8、联系电话:13923916648

广东建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汕头市澄海区南洋机械泡沫厂(改扩建)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广东建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汕头市澄海区南洋机械泡沫厂(改扩建)二期工程验收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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