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年5月23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现将《汕头市超星电子元器件有限公司电子玩具覆铜胶板加工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建设单位:汕头市超星电子元器件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汕头市金平区鮀江街道蓬洲西埕工业区大昌源厂房8号之一
3、建设内容:技改项目总投资2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是将原项目4台表面清洗设备(酸洗)中的1台(自编号1#-2)淘汰,购入全新的表面清洗设备(蚀刻),安装在淘汰的1#-2表面清洗设备(酸洗)的位置,不新增用地。通过增加蚀刻工序,从根本上解决原项目蚀刻委外加工造成的时间和成本的限制。因工艺技术需要,胶板在蚀刻前需印上一层油墨层作为后续蚀刻的阻蚀层,此道工序依托原有的丝印机,不需增加丝印机,且通过技术升级,将原丝印工序所用的电阻碳油更换为对环境更加友好的能量固化油墨。另外,本次技改项目增设7台钻床,用于丰富冲剪工序的工艺形式。项目技改完成后,产品种类及生产能力与原项目保持不变。本技改项目同时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淘汰了低效的“UV光解”工艺,增加活性炭吸附箱,改造后的废气处理工艺为“碱液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本技改项目完成后,厂内的丝印、烘干、清洗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蚀刻酸洗产生的氯化氢、硫酸雾收集后一并经升级改造后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高排放,排气口离地高度15m。
生产废水依托原废水处理设施,通过化学沉淀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纳管进入北轴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4、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5、公示时间:2025年5月23日-2025年6月27日(25个工作日)
6、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
7、联系人:罗先生
8、联系电话:13829610682
汕头市超星电子元器件有限公司电子玩具覆铜胶板加工技术改造项目验收监测报告.pdf